5月19日,上合经贸研修院(青岛)召开第一次理事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主席在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宣读了《上合经贸研修院(青岛)理事会理事名单》,审议通过了《上合经贸研修院(青岛)章程》以及系列管理办法,表决通过了上合经贸研修院(青岛)管理人员名单。
会议指出,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上合示范区的重任,各相关单位要时刻把“目标”刻在心上,把“担当”作为自觉,抓细抓实学院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将上合组织经贸学院的建设成果转化为推动上合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又一生动实践。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上合元素丰富、经贸特色鲜明的教育培训,加快打造开放性国际教育合作平台。
在随后召开的上合经贸研修院(青岛)第一次院长办公会议上,对上合经贸研修院工作分工等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